各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委、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公室《关于印发稽查办2012年工作任务安排表的函》(建稽综函〔2012〕21号)转发给你们,供工作中参考。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