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南宁、百色市人民政府、城乡风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南宁市西乡塘区、隆安县,百色市平果县、田东县、田阳县、右江区人民政府:  
    《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一期工程结对帮建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一期工程结对帮建工作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全区城乡风貌改造一期工程结对帮建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城乡风貌改造中结合县域经济联系挂钩工作开展城乡风貌改造结对帮建的要求,现就自治区有关部门、市县及有关部门的结对帮建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结对帮建点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区直部门要与县域经济联系挂钩县进行结对帮建的要求,全区城乡风貌改造一期工程涉及的6个县、区,分别由以下单位结对帮建: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挂钩帮建平果县,自治区卫生厅挂钩帮建隆安县,自治区农业厅挂钩帮建田东县,自治区林业局挂钩帮建田阳县,自治区体育局挂钩帮建百色市右江区。  
    南宁、百色市及一期工程涉及的县区,参照自治区做法实行挂钩帮建。市直单位挂钩帮建到乡镇、村屯,县(区)直单位挂钩帮建到村屯。结对帮建对象为全区城乡风貌改造一期工程涉及的242个村屯,原则上每个单位结对帮建一个村屯,一期工程结对帮建时间自2009年9月至2009年12月。  
    二、结对帮建单位的主要任务  
    (一)指导和帮助结对帮建村屯做好与自治区集中安排的项目和资金的对接。  
    (二)指导和帮助结对帮建村屯组织实施城乡风貌改造的具体项目,协调与自治区相关部门的关系,为结对帮建村屯实施改造工作排忧解难,确保2009年12月初按时完成城乡风貌改造一期项目。  
    (三)为结对帮建村屯因地制宜发展生产出谋献策,想方设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群众的科技文化素质。  
    三、对结对帮建单位的工作要求  
    各结对帮建单位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为结对帮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到结对帮建县、镇(乡)和村屯帮助开展工作;结对帮建单位干部到结对帮建点上工作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各单位要落实结对帮建的具体措施,务求帮得实、建得起、有成效。各有关县区要按照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向结对帮建单位汇报工作和遇到的困难,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四、建立结对帮建的激励机制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目标考核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166号)精神,自治区于2009年12月对结对帮建工作进行考评和表彰。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领导小组授予“结对帮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称号,并在该单位自治区绩效考评的经济发展一级指标中给予适当加分;对考评结果为较差者,除通报批评外,在该单位自治区绩效考评的经济发展一级指标中适当扣分。  
    五、加强对结对帮建工作的指导  
    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结对帮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切实抓好督促检查工作。南宁、百色两市城乡风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参照自治区的做法,及时落实各自区域结对帮建的村屯名单、帮建单位等,并报送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附件:全区城乡风貌改造一期工程结对帮建村屯单位负责人及联系人名单 
| 结对帮建单位 | 负责人及职务 | 联系人及职务 | 联系人电话 | 
|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 宋晓天副部长 | 尹有为副处长 | 15207865918 | 
| 自治区卫生厅 | 尤剑鹏副厅长 | 文向荣副处长 | 13978850869 | 
| 自治区农业厅 | 韦祖汉副厅长 | 苏小斌副处长 | 13607889802 | 
| 自治区林业局 | 廖培来巡视员 | 肖爱祥 | 2266417 | 
| 自治区体育局 | 岑汉康副局长 | 刘建辉调研员 | 13152688780 | 
